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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诉讼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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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未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8/7 0:00:00
  • 公司地址: 北京市 昌平区 北京北京北京市昌平区昌平区西环南路商业街西口北京安翔律师事务所东门
  • 姓名: 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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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望权纠纷,昌平谢冬飞律师,本地着名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7-03-30
  • 阅读量:202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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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货地址:北京昌平  
  • 关键词:探望权纠纷|昌平谢冬飞律师|本地着名律师

    探望权纠纷,昌平谢冬飞律师,本地着名律师详细内容

    北京安翔律师事务所,地址:昌平区西环路56号钰阳商业楼12号东门,电话:(谢律师)

    关于杨某探望权纠纷一案的代理意见

    关于原告杨某诉被告喻某探望权纠纷一案,本人受北京马安翔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原告杨某的委托代理人,现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由被告抚养孩子,原告给付抚养费。但被告提出不许原告对孩子探望。这就成为本案的争执焦点。我认为: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减少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同时也为了**父母的感情利益,赋予父母一方探望权是很有必要的。原告杨某作为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亲一方,有权享有探望权。婚姻法*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原告方作为孩子的父母,有权利对子女进行探视,这不仅是原告作为子女之母亲的权利,也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亲近父母的正常需求。父母与子女的双方接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

    被告不让原告对孩子进行探视,是于理不合、于法无据,且较大地伤害了原告作为母亲而对孩子的感情。恳请*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人:谢冬飞

    (来源:易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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