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翔律师事务所,地址:昌平区西环路56号钰阳商业楼12号东门,电话:(谢律师)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北京安翔律师事务所接受罗某的委托,指派本辩护人担任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出庭前,本辩护人仔细阅读了本案公诉机关移送给人民*的全部卷宗,会见了罗某,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本辩护人对罗某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没有异议,现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考虑。
一、被告人罗某系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罗某在案发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能当庭如实供述犯罪经过,系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罗某所涉及的罪行在这整个案件中相对于其他被告人职务侵占罪而言,系从属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次要,望贵院考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罗某此**直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系初犯、偶犯,望贵院酌情考虑予以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罗某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也愿意配合其缴纳罚金,望贵院可以酌情考虑。
综上,本辩护人望贵院可对罗某适用法定较低刑量刑,或直接适用缓刑。
以上辩护意见望贵院予以采纳。
北京安翔律师事务所
谢冬飞 律师
2014年8月7日
(来源: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