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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小丽,女,汉族,1987年1月出生,住址:河北省定州市东
被申请人:中安保某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门
是否签定劳动合同:签定劳动合同
申请事由:
1、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17日工资1037元加班费713元共计1750元;
2、判令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服装押金8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5年7月31日与被申请人签定劳动合同,约定工资1850元支付方式为每月15日支付**月工资,职位安检,由公司指派至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工作,2015年10月1日时公司迟迟不肯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望予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来源:易传播)